2020年11月8日下午14时,江苏中吴律师事务所十一月第一次学习例会在中吴所会议室准时召开,会议由中吴所主任丁建忠律师主持,律所其他律师、实习律师等悉数参加。
会议开始后,钱威律师对一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实务运用做了分享,钱律师总结实务经验,将实务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一一罗列,直观具体,一目了然。得益于钱律师的精心准备,整个学习过程生动有趣,各位律师热情高涨、各抒己见,将会议氛围推至了高潮。学习结束后,卞俊文书记传达了区司法局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提示各位律师要不忘初心,贯彻警示教育会议精神,规范执业。
随后丁律师主持进行了卷宗归档检查工作并对后续的所内事务做了安排。